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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监管体系再迎重磅变革 “一行一局一会”时代来临
发表时间:【2023/3/14】    浏览次数:【3697】次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分享到:

中国金融监管体系再迎重磅变革

“一行一局一会”时代来临


  【本网综合报道 】中国金融监管体系再迎重磅变革。

  “一行两会”金融监管格局形成5年后,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帷幕再度拉开。3月7日,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肖捷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监管格局历经了近20年的更迭,从“一行三会”,到“一行两会”,再到未来的“一行一局一会”。

  那么,本次机构改革有哪些新变化?证监会为何没有并入新组建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有哪些新变化

  本次金融监管机构改革是2017年成立“金稳委”、2018年合并银保监会以来幅度最大的金融监管机构调整,将“一行两会”调整为“一行一局一会”的新格局,总体而言延续了从2017年以来从“分业监管”向“综合监管”的发展趋势,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减少监管套利、降低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具体而言,新方案主要有以下变化:

  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部门在原银保监会基础上组建,划入央行对金控公司的监管和消费者保护职责,以及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该举措有利于统筹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新成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由此前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原银保监会)改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央行分支机构改革。撤销原9家大区分行、25家省会中心支行、2家营业管理部,设立31个省级分行和5家计划单列市分行;不再保留县级支行,相关权限上收到地市级中心支行。央行分支机构改革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同时考虑区域经济特征,制定区域货币政策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企业债发行审核划入证监会。证监会划入发改委的企业债发行审核职责,由证监会统一负责公司债、企业债发行审核工作。此前,企业类债券发行审批由三部门分别负责,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负责监管短融、中票等,证监会负责公司债,发改委负责企业债,此次调整后债券发行监管有望进一步统一。此外,证监会由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金融监管部门下属机构改革。剥离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管理的市场经营类机构,相关国有金融资产划入国有金融资本受托管理机构(例如中央汇金等)。2018年《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到“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还存在职责分散、权责不明、授权不清、布局不优”的情况,2019年出台的《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此次改革举措有利于财政部进一步履行出资人义务,提高相关国有金融机构经营效益。

  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改革。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为主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地方政府设立的金融监管机构专司监管职责,不再加挂金融工作局、金融办公室等牌子。

  证监会为何没有并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与此同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强化资本市场监管职责,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

  既然都是金融监管部门,为何证监会没有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指出,证券市场具有特殊性,其监管的市场主体并非只有金融机构,还有数量庞大的上市公司,相较银保监会主要监管金融机构,证监会监管的半径更大,不适合并入到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当中。

  盘和林还表示,此次金融监管体系改革通过合并监管的方式,扩大管理部门的监管半径,对非证券类金融机构进行综合性监管。监管部门职责更加明确,权力更加集中,统筹性综合性监管能力更强,对系统性,综合性风险的防范能力也将进一步加强。这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都能带来积极影响,推动实现金融监管领域的高质量发展。

  金融监管体制不断完善

  此次改革后将不再保留的银保监会是上一轮机构改革的产物,成立于2018年,由原银监会与原保监会整合而成,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历经“分分合合”。自改革开放至1992年间,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建设主要围绕专业银行和中央银行进行,人民银行则是唯一的金融监管者。

  1992年,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央行正式将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权移交,标志着金融监管体系开始由统一走向分业。1993年底,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保险业、证券业、信托业和银行业实行分业经营,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抓紧拟订金融监管法律草案。

  1998年,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合并,成立新证监会,统一监管全国证券和期货经营机构;同年成立的保监会则负责保险业的统一监管。2003年,银监会成立,“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格局形成。

  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设立金融稳定和发展委员会(下称金融委),作为国务院统筹协调金融稳定和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议事协调机构。金融委的成立,标志着新金融监管体系的确立。

  在2018年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银监会和保监会的职责被整合,组建了银保监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同时,将银监会和保监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至此,“一行三会”的监管体系转变为“一委一行两会”的综合金融监管体系。

  中国金融监管的历史沿革,映照着中国金融的改革之路。经过40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不断总结经验,日臻完善。

  (供稿:陕西省银行业协会宣教部)
【编辑:张波 史雅蕊;审核:白来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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