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银行业清廉金融文化建设课题研究和专题征文活动一等奖作品
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然而,我国企业大规模海外投资时间较短,投资风险防控体系不尽完善。其中,腐败风险更是成为近年来的集中爆发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国际场合旗帜鲜明地表达中国反腐败的坚定立场和决心。2017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指出:“要加强国际反腐合作,让‘一带一路’成为廉洁之路”。2019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高峰论坛发表演讲时强调:“我们要坚持开放、绿色、廉洁理念,坚持一切合作都在阳光下运作,共同以零容忍态度打击腐败”,并向国际社会发起《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同各方“共建风清气正的丝绸之路”的鲜明态度。 一、建设廉洁“一带一路”的意义 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副主任李书磊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廉洁丝绸之路分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讲话中指出:“廉洁是‘一带一路’行稳致远的现实需要。只有将一个个‘一带一路’合作项目建设成连廉洁工程,才能让‘一带一路’惠及更多国家和人民”。 确保融资廉洁是推进廉洁“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一环。中国进出口银行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主力融资银行,在为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的过程中,始终秉持“合规展业、廉洁融资”的理念,优化业务流程、加强内部管控,把廉洁要求融入到贷款业务各环节。在第二届高峰论坛廉洁丝绸之路分论坛上,中国进出口银行以融资支持的中老铁路项目为例,介绍了面对海外项目独特的政治、安全、文化、宗教等复杂环境和条件,如何在中老两国中央纪委和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与中国中铁配合,以强化项目党建为基础,以风险排查、制度建设和廉洁教育为抓手,结合国内党建、廉洁建设工作经验和项目所在国具体实际,积极探索海外项目廉洁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做好廉洁建设工作,与各参与方携手将中老铁路项目打造成“一带一路”廉洁建设示范工程。 推进廉洁丝绸之路建设、防范化解廉洁风险,是“一带一路”建设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基本保证,也是新时期党和国家赋予金融机构的重要使命和现实课题。本文试图从“一带一路”项目本身存在的主要廉洁风险,金融机构开展“一带一路”贷款业务存在的主要廉洁风险点以及对建设廉洁“一带一路”的建议等几方面,对了解防范化解“一带一路”廉洁风险、推进廉洁丝绸之路建设进行初步的探讨。 二、“一带一路”项目廉洁风险主要特点 境外项目廉洁风险往往与所在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债务、法律、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因素相互交织,呈现复杂多变、易发难防态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普遍不高,境外项目廉洁风险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廉洁风险诱因错综复杂 “一带一路”建设沿线各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构成了复杂异质的环境系统,政治环境、商业环境、政策制度、宗教文化都存在诸多差异,沿线各国所处发展阶段也不同。 1.政治环境是影响腐败风险最重要的背景性条件之一。首先是政治环境的廉洁水平。根据透明国际清廉指数指标可以发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廉洁水平普遍较差。在高腐败国家,政商关系普遍扭曲,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往往主动或者被动卷入腐败案件,面临着较高的行贿、索贿的腐败风险。其次是政治环境的稳定性。在多党制国家,若执政党不能赢得民众持续信任,政权频繁更替,则会导致政府执政能力走低和政策断裂。为了获得持续的政治承诺与支持,企业往往会贿赂所在国家的官员、政党或政治职位候选人,导致其发生违反职责的行为。 2.商业环境相对较差。商业环境是市场监管、法制保障等因素的总和,是影响企业投资运营腐败风险的直接环境因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业环境差距较大。某些国家在税收情况、注册财产、洽办证照、获取信贷、破产处理、中小投资者保护与合同保障等方面表现均不理想。欠佳的商业环境往往带来中国企业投资不便、生产与运营成本上升、财务费用提高、利润缩水,企业往往会通过行贿官员,绕过市场监管与相关法律,降低“交易成本”,获取更多的交易机会与更好的经济效益。 3.政策制度不够健全。治理腐败是当代政府治理的重要任务之一,反腐败制度与政策是否科学是影响腐败治理效果的重要因素。一国只有拥有高效的反腐败制度与政策,才能为企业投资运营创造健全、廉洁、透明、公正的法制环境,降低腐败风险。在经验层面,各国反腐败制度与政策的实际效能无疑是因国而异的。例如,“一带一路”某些沿线国家存在反腐“软政权”现象,反腐败机构效能低下,反腐法规得不到有效实施,“潜规则”普遍盛行。这会降低在这些国家投资的中国企业的廉洁预期, 4.文化与宗教的影响。除制度监督外,文化与宗教也是公共权力运行的一种调节机制。不同的宗教文化影响着人们的心理、行为和预期,进而影响着腐败的治理效果。在某些国家,“人情”文化盛行,人们在潜意识里对腐败持宽纵、同情甚至羡慕的态度,存在用“送礼”“走后门”获取利益的思维惯性,廉洁价值缺失,廉洁文化薄弱,这无疑将增加中国企业的腐败风险。例如,在国际交流合作、海外市场开发等对外交往活动中,为影响对方决策或商业交易结果,提供或接受超出合理限度的业务招待,不当索要或接受礼品等。 总体来看,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多数国家政治生态一般,政治环境不稳定,商业环境欠佳,投资不便、生产与运营成本上升、财务费用较高,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的建设尚不完善,征地建设、招标投标、材料采购、质量控制等环节的具体规定和常规操作可能与境内项目存在显著差异,易导致从业人员放松风险防范意识,或执行企业通过行贿官员绕过监管与政策法律达到商业目的,易引发廉洁风险问题。 (二)廉洁风险存在于项目开展的各个环节 “一带一路”建设项目多数集中于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风险易发高发。基础设施项目普遍具有投资规模大、投融资机制和建设过程复杂、参与方涉及面广、权力运行环节多的特点,是廉洁风险的易发、高发领域,在项目接洽环节、中介服务环节、审批核准环节、勘察施工环节、财务管理环节等方面都存在较高的廉洁风险,对此类项目的融资和建设流程开展无盲点、无断层、无缝隙的“地毯式”风险排查难度也相对较大。 1.项目接洽环节 当地政府对外国投资者的限制一般涉及边境安全、生态环境以及土地使用权。当地政府有时会就一些限制条件与外国投资者进行磋商,包括外国投资者怎样筹措资金、与何人进行合作、向谁出售股份或股权等。因此,在项目前期,企业投资中的一些重要问题面临着较多不确定性。在一些欠发达国家,政府多数文件(包括影响投资和企业活动的行政条例)被视为国家机密而不得公布于众。其官员往往以此为借口,拒绝公开信息,或以提供信息为手段谋取私利。若企业为顺利推进项目,暗箱操作满足对方要求,就会触碰纪律红线甚至法律底线。 2.中介服务环节 一是开发新的国别市场,前期往往需要通过所在国拥有独特资源的特定公司或个人提供中介服务,才能掌握足够的信息资源和代理服务。这些服务往往金额大、保密性强,除个别操作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难以了解具体细节及执行情况,存在一定廉洁风险。 二是在选聘境外中介服务机构过程中,一旦项目人员违规接受关联企业和个人提供的礼品、馈赠和宴请则必然造成违纪后果。 三是少数项目人员利用当地法律和监管漏洞,结合自身特殊身份和经历,内外勾结进行利益输送。 3.审核批准环节 在一些法制不完善、经济欠发达的国家,矿山建设、环保评估、道路修建、电力建设、治安维护等环节,会遭遇有关部门以各种名义进行检查,拖慢项目进度。有些企业为了加快推进审批,不惜贿赂政府官员,这种做法不仅要受到法律制裁,还会对中资企业的形象造成恶劣的影响。例如2015年12家中国企业因涉嫌海外欺诈和贿赂而登上了世界银行的“黑名单”,一定时期内被禁止承接世界银行资助的项目,对企业海外拓展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4.勘察施工环节 项目进入勘探施工阶段后,一些当地居民和政府工作人员频繁光顾现场,以各种理由阻挠施工,吃拿卡要。如果企业妥协甚至迎合腐败,采取非常规手段以达成目的,不仅会触犯当地法律,还会面临国内纪律和法律的双重制裁。 5.财务管理环节 一是很多发展中国家当地缺乏正规发票和严格的发票管理体系,原始票据多为手工填写或者电脑打印的小票,容易发生财务报销、资金支付弄虚作假的风险。 二是当地会计准则、税收政策与国内存在差异,也容易被个别廉洁意识不强的财务人员利用,发生腐败问题。 (三)易诱发政治外交风险,传导扩散后果严重 “一带一路”重大建设项目中,主权类项目占有较高的比例,部分项目如“中老铁路”等受到双方领导人的高度关注或纳入双边政府合作框架,一旦出现廉洁问题,极易引发负面炒作,甚至诱发外交纠纷,对两国关系造成难以预估的影响。比如企业通过贿赂东道国政府官员等非法手段获取项目执行权且境内金融机构予以融资支持,一旦曝光并被舆论负面宣扬,将传导形成声誉风险。又如美国以“海外反腐败法”对涉美资金交易实行“长臂管辖”,在美国对中国实行战略遏制的大背景下,境外腐败问题可能对境内金融机构相关美元贷款安全乃至人员安全带来压力。“一带一路”项目的廉洁情况直接关系我国金融、外交事业乃至我国整体国际形象。必须提高站位,从政治高度严防严控廉洁风险,防范腐败案件发生。 (四)监管手段存在短板,风险隐蔽难防 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中资金融机构普遍存在境外分支机构建设滞后于境外业务规模增长速度的问题,一个分支机构往往要管理数个区域的信贷业务,存在风险发现难、识别难、化解难的现象。一是信息监测和业务管理手段有限,“信息不对称”矛盾凸显。二是滋生腐败的土壤更为肥沃复杂。驻外人员理想信念教育、基层党建和监督执纪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影响,相对容易出现弱化现象,但他们长期与项目中方执行企业、驻在国政府打交道,所处环境更为宽松,廉洁自律意识滑坡风险更加突出且不易被察觉。三是“一带一路”建设项目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经常需使用项目中介和外包公司,由于中介、外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收费合理性问题多处于银行风险防控体系的盲区,往往成为滋生廉洁风险的温床。 三、金融机构开展“一带一路”贷款业务存在的主要廉洁风险点 与境内贷款项目相比,很多境外项目廉洁风险点在境内项目中同样存在,但因境外业务自身特点,这些风险在境外项目特别是“一带一路”项目中表现尤为突出。 (一)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风险 在客户营销环节,存在利用金融机构在融资方面的影响力帮助企业获取海外项目执行权,并从中谋取私利的风险。比如收取企业“服务费用”,帮助企业与外国政府“牵线搭桥”获取项目执行权。由于执行企业虚列中介费、代理费、咨询费、佣金等第三方“服务费用”披着合法“外衣”或存在监管盲区,这类风险发现和识别更加困难。在放款环节,存在利用放款审核权“设租”“寻租”的风险,比如弱化或违规变更放款条件、向未满足放款条件的项目放款或不按项目进度放款。在项目执行环节,存在利用信贷资源承揽项目为自己或他人谋利的风险,比如要求工程基建类项目总承包商在分包过程中将部分工程或原材料供应交由自己的特定关系人。在贷后管理环节,存在人为降低现场检查标准捞取个人好处的风险,比如放松对项目执行情况、资金用途的监控,造成放款与工程进度脱节、贷款资金被挪用等后果。此外,境内外项目共同的廉洁风险点也不容忽视。比如营销环节,存在利用出具兴趣函、意向函等方式促成企业获得项目或融资的风险;存在利用金融机构内部信息为企业提供融资方案设计、项目包装等便利,帮助企业获得贷款的风险;又如贷款受理环节,存在利用贷款受理、定价的决策权中饱私囊的风险;再如评审环节,存在评审人员利用授信额度调整、追加担保、变更担保条件和受理项目先后次序、审批快慢速度等自由裁量权谋取私利的风险。 (二)重要岗位关键人员的风险 防范境外项目廉洁风险,除紧盯评审、放款等重要岗位人员、经营单位“一把手”等关键少数外,还要把境外机构人员“盯住”。对境外机构人员教育管理监督相对薄弱,相关业务人员存在违规获取生活便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甚至逐步被不法企业“突破”“围猎”的风险。比如违规使用企业车辆、房屋、食堂,又如违规参与企业组织的吃喝宴请、娱乐活动等,这些“小恩小惠”可能是不法企业拉拢腐蚀金融机构员工的起点。 四、对推进廉洁之路建设的有关建议 “一带一路”是互联互通之路,无论是公路、铁路、航路还是网路,路通到哪里,廉洁之路就应该延伸到哪里。金融机构必须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响应《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做廉洁丝绸之路建设的的实践者和引领者。鉴此,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强化境外党建,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理想信念 境外机构的工作人员,长期工作在国外,思想观念不可避免会经受不同国度、不同政党的政治主张、执政形式的影响,具有较大的不可控因素。因此在实际工作当中,境外金融机构必须紧紧围绕加强境外党的建设,培养廉洁从业思想基础,注重加强境外人员思想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深入开展共产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境外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确保海外党员队伍思想纯洁。 (二)全面从严治党,构建廉洁从业、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 境外企业和各金融机构作为践行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依靠力量,在境外面临的考验更严峻、面临的挑战更复杂。必须要以此次清廉金融文化建设为契机和动力,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员工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将“合规展业、廉洁融资”理念和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的目标贯穿于每位员工的日常工作的生活中,在思想上砌起“防火墙”,安上“廉洁锁”。 1.聚焦廉洁风险,形成监管合力 一是统筹纪检监察与巡视、内控、风险、审计等监督资源,将风险控制的关键点尤其是容易出现廉洁风险的领域纳入监督检查的重点,适当增加对境外机构的党建、巡视、审计等综合监督检查,深化对重点项目的现场考察调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下的监督体系建设,建立与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相适应的企业治理和全面风险管理制度,把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与监督机制有机结合,突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管,按照权力制衡的原则,将境外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权,合理安排到国内总部与境外单位,构建具有境外特点、集风险管理、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职能于一体的海外监督工作机制。 二是树立“上下一盘棋”的观念,推动各金融机构的总分联动和资源整合机制建设,加强整体协同,防止制度漏洞和管理空白。强化总部的部门条线管理职能,通过制度、流程、检查、考核评价等方式加强对分支机构和境外机构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监控。三是加强银政企多主体联动。通过党建共建等有效方式建立银企信息对接与共享机制,互相监督、互相约束,携手防控境外项目廉洁风险。 2.加强学习宣传,构建廉洁氛围 加强个人核心价值观的塑造,构筑廉洁从业的思想防线。要在境外机构所有人员中,加强岗位职责、职业道德、工作责任、法纪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引导,促进关键岗位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扎紧思想篱笆,划清法纪红线;要经常性开展廉洁从业教育,通过与相关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重点岗位人员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等形式,起到自我约束作用,规范廉洁从业行为。要在重点时节、重点领域、重点项目上,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在党员干部当中形成思想上的震动,启发行为上的自警。 3.紧盯廉洁问题,从实从严从细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将国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到境外机构和人员,做到境内外“无缝对接”。要求境外人员利用报告履职情况等时机汇报境外个人生活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中紧盯境外业务反常情况背后可能隐藏的人员廉洁风险,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移交、处置,内紧外松、精准稳妥排查违纪违法问题。 4.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监察力量 金融机构要注重抓好队伍建设,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增加境外机构数量,扩充驻外人员,严把入口关,选好配强境外机构人员特别是“一把手”。要挑选党性坚强、业务过硬、放心可靠的人员担任纪检监察职务,在海外单位选拔培养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确保纪检监察岗位人员独立于具体业务,保证能够独立开展工作。注重抓好纪检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各种形式手段拓宽学习方法,帮助境外机构纪检监察人员提高实际工作能力。注重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盯住违规违纪重点问题、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身作风问题,坚持群策群防,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强化群众监督的约束作用。 (三)加强文化建设,培养家国情怀,厚植扎根海外、建功立业的思想沃土 1.弘扬“延安精神”,培养家国情怀 坚持新时代赋予延安精神新的内涵和方向,充分弘扬延安精神在境外机构业务发展中锤炼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教育引导员工厚植家国情怀、激励员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现实意义,坚持不懈用延安精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用以滋养初心、淬炼灵魂,从中汲取信仰的力量、查找党性的差距、校准前进的方向。 2.倡导以人为本,强化员工关怀 长期在境外机构工作的员工,缺乏亲人和朋友的陪伴,孤寂的心理在所难免。在培育扎根海外、建功立业精神的同时,也要关注境外员工的正常心理需求,建立和落实好科学的轮休制度,充分保障境外员工的休息、休假的权利,建立科学合理的回国探亲和反探亲的良好机制,积极解决海外员工日常生活、看病就医、探亲休假等敏感问题,用家的连线联住国的情怀。加强境外机构文化建设,在生活中营造家的环境氛围、文化气息,帮助境外员工克服孤独心理,让境外人员感受组织大家庭的温暖。 (四)落实《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狠抓制度执行 1.结合业务特点,排查境外项目风险点 各金融机构应该根据自身的境外业务特点,聚焦境外业务权力运行“关键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和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围绕制度机制、业务流程、岗位职责等关键环节,进一步排查和梳理境外业务相关风险,对排查出的风险点进行深入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优化业务流程。 2.总结提炼先进经验做法,并予以制度化 对于境外已批贷项目进行重要贷款条件变更时必须公示、与中方执行企业签署银企廉洁从业协议、围绕腐败易发多发环节制定负面清单、开立专用账户监督贷款流向并加强资金支付审查等,在金融机构信贷类制式借款合同中加强对支付“禁区”的规定,禁止用贷款资金支付代理费、中介费、佣金等费用。此外,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如中国进出口银行融资支持中老铁路项目时,可以将廉洁作为刚性约束嵌入合同条款。 (五)完善风险预警,提升开放程度 一是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国别廉洁风险研究,提高国别廉洁风险识别、评估、预警、防范等各环节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对美国“海外反腐败法”和“长臂管辖”规则的研究,做好法律指导和风险提示,提升对美元贷款和受美制裁国家业务资金安全、人员安全的关注度。三是参照国际同业先进做法,加强对国际招投标项目特别是第三方市场合作项目放开中国成分限制的研究,建立完善境外投建营一体化项目的配套政策、制度和流程体系,推动实现“一切合作都在阳光下运作”。 此外,建议我国政府着力完善境外项目反腐败法治体系和监管机制建设,加大境外项目腐败案件查处力度,开展“一带一路”国家廉洁风险评估,建设腐败风险国别数据库。同时,建议我国政府积极与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开展政府监管和企业合规建设交流合作,共同推进廉洁丝绸之路建设。 (供稿: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 崔子豪) 【编审:荆东;编辑: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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