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陕西省银行业协会官网 ! 本网站已支持IPv6
企业邮箱   |   收藏网站   |   设为首页
网站首页 协会概况 协会动态 会员动态 地市协会 行业动态 文明服务 自律维权 教育培训 影像展播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行业动态 >> 政策法规 >> 详细内容
五部门联合发布 《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发表时间:【2019/2/14】    浏览次数:【3798】次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分享到: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有关要求,切实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效率和水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坚持以市场化运作为导向、以机构改革为动力、以政策扶持为引导、以防控风险为底线,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市场体系、组织体系、产品体系,促进农村金融资源回流。
  《指导意见》对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三个阶段性目标,明确了相应阶段内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目标。短期内,突出目标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到2020年,要确保金融精准扶贫力度不断加大、金融支农资源不断增加、农村金融服务持续改善、涉农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和支农能力明显提升。中长期,突出目标的规划性和方向性,推动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适度竞争、有序创新、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最终实现城乡金融资源配置合理有序和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
  《指导意见》指出,要坚持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健全适合乡村振兴发展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积极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明确重点支持领域,切实加大金融资源向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倾斜力度,增加农村金融供给;围绕农业农村抵质押物、金融机构内部信贷管理机制、新技术应用推广、“三农”绿色金融等,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融资需求;充分发挥股权、债券、期货、保险等金融市场功能,建立健全多渠道资金供给体系,拓宽乡村振兴融资来源;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增强农村地区金融资源承载力和农村居民金融服务获得感。
  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落地,《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货币政策、财政支持、差异化监管等政策保障体系,提高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可持续性。金融机构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同时,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从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两大方面对金融机构进行评估,定期通报评估结果,强化对金融机构的激励约束,有效提升政策实施效果。

  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各涉农金融机构要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的支持力度,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

                                       来源:人民政协网

上一条信息: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 强化治理 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
下一条信息:没有下一条信息了
协会概况
协会概况
协会章程
会员单位
协会动态
协会要闻
重要发文
公告栏
会员动态
会员简讯
地市协会
地市协会
行业动态
政策法规
监管动态
调研与思考
金融文苑
支农支小
清廉金融文化
文明服务
服务工作动态
感动故事
光荣榜
投诉与建议
自律维权
内控合规
消保之窗
行业自律
行业维权
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动态
资格认证考试
党史学习教育
影像展播
影像展播
微信公众号
手机端网站
ipv6 ready
陕西省银行业协会 © 2004-2020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陕ICP备2021008802号-1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159号    电话:029-89627396
协会企业邮箱登陆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