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银行业“逃废银行债务机构”名单管理实施办法》精神,陕西省银行业协会于2017年9月启动了第十一轮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工作。要求会员单位在核清事实的基础上,甄别逃废债企业并进行上报。截止申报期限结束,共收到15家会员单位报送的本机构逃废银行债务的相关信息。经协会维权部初步审核并经过协会权益维护委员会审议,决定对5户逃废债企业发出《警示函》,限期整改。 在为期一个月的整改期内已有1户企业与贷款银行签订还款协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协会对其余4户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发出了联合制裁通报,规定了七项制裁措施,要求银行业发挥系统合力和联动优势,对上述企业实施联合制裁。 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严重破坏了金融生态和信用体系建设,严重侵害会员机构的权益。多年来,陕西银行业协会通过会员单位联合制裁的方式,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遏制了逃废债行为的蔓延,有效化解了金融风险,受到了会员单位的好评,受到中国银行业协会的表彰,2017年度被中银协评为保权打逃先进集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