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及时准确了解企业和群众对金融服务的感受和诉求,接受社会监督,有针对性地改进金融服务,提升工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银行,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要求,为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铜川市银行业协会就建立全市银行业金融服务“好差评”制度提出六条指导意见。
一、增强服务意识,全面接受监督。建立金融服务绩效由客户评判的“好差评”制度,推动各营业网点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夯实服务责任,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面规范、公开公平、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各级网点服务机构(含大厅、中心、窗口等)、各类金融服务平台(含业务系统、热线电话平台、移动服务端、自助服务端等)全部开展“好差评”,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实现金融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确保每个金融服务事项均可评价,每个金融服务机构、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服务人员都接受评价,每个办事企业和群众都能自愿自主真实评价,每个差评都得到整改,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衔接,企业和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评价、银行机构及时改进的良性互动局面,促进金融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二、规范服务标准,自觉接受评价。明确责任标准,夯实服务责任,厘清服务事项,规范服务要求,推进服务办理便捷化,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理环节,加快资源整合共享。完善现场服务规范,营业大厅要合理设置服务标识和办事窗口,提升“一站式”服务功能。畅通评价渠道,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社会各界“综合点评”。要通过意见箱、热线电话、监督平台、电子邮箱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综合性评价。
三、发挥社团作用,开展科学评估。银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对各会员单位的金融服务状况进行专业、科学、客观的评估评价,提出建议性意见。
四、用好评价结果,改进服务质量。强化服务差评整改。建立差评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收到差评和投诉后,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由业务办理单位第一时间启动程序,安排专人回访核实。对情况清楚、诉求合理的问题,立行立改;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对缺乏法定依据的,做好解释说明。核实为误评或恶意差评的,评价结果不予采纳,并通报管理机构和监管部门。核实整改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向客户反馈,确保差评件件有整改、有反馈。做好差评回访整改情况记录,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要达到100%。强化对差评回访核实和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服务奖惩机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激发工作人员创新工作、改进服务的内生动力。
五、加强组织管理,维护金融形象。各会员单位结合已建立的评价系统、意见箱、客服电话、监督平台、电子邮箱等实际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分解落实任务,加强培训教育,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监督管理,总结经验做法,树立标杆典型,注重宣传引导,树立良好形象。
六、及时总结交流,推动规范服务。各会员单位及时向协会报告相关的实施方案、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工作总结等情况。协会要发挥内部杂志和公众号的宣传推动作用,将此项工作纳入文明规范服务创建工作之中,适时组织观摩交流、培训考察及评估评价等工作,对会员试行积分考核,年末进行总结通报奖励。
(供稿:铜川市银行业协会)
【编辑: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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