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系统关于强监管严监管的工作部署。近期,延安市银行业协会根据省银协、延安金融监管分局关于规范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工作部署,协同工行延安分行、农行延安分行等机构,对全市银行业机构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进行了调研,对个人贷款业务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采取集中通报、签署《延安市银行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自律公约》等方式,助力全行业不断规范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延安市银行业协会根据会员单位的提议,在省银协、延安金融监管分局的指导下,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充分借鉴中省银协个人贷款业务自律公约内容,助力全市31家会员单位联合于8月20日在延安市宝塔区签署了《延安市银行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自律公约》,相约各会员单位严禁向房企(含附属物业公司、营销代理公司)、房地产中介等机构以及相关个人(包括客户)支付佣金或变相支付佣金(包括但不限于转账、支付现金、提供实物及购物卡、储值卡劵、各种线上立减金等),以换取个人一手、二手住房贷款业务。推动全市银行业机构大力营造“合规经营、公平竞争、防范风险、健康发展、互相监督”的经营环境。
签字仪式期间,延安金融监管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建平同志莅临指导,延安市银行业协会会长、监事长、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和全市31家会员单位主要领导、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共70余人出席签字仪式,5家会员单位代表分别进行了表态发言,纷纷表示坚决遵守自律公约,坚决贯彻落实自律公约内容。协会秘书长吕高平同志主持了签约仪式。
期间,延安市银行业协会自律维权部负责人对全市银行业机构贯彻落实自律公约及行规行约督导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集中通报。
延安市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雷新华同志就贯彻落实自律公约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对自律公约中相关条款内容进行了解读和强调。
会议最后,延安金融监管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建平同志做了讲话。要求全市银行业机构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签订自律公约是维护公平竞争的重要举措,要强化行业自律,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建立公开、公正、透明的金融生态环境,鼓励合规竞争,反对无序竞争;二是严守承诺,互相促进,遵守自律公约是广大会员单位的庄严承诺,各会员单位要相互监督、相互促进,对反映的问题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三是强化自律,共建未来,维护自律公约是每个会员单位的义务,各会员单位要促使公约落到每个机构、每个网点、每个业务人员、每笔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能够发挥其真正作用。马建平同志对全市银行业机构发起签署个人住房贷款自律公约给予了肯定,并要求延安市银行业协会同金融监管分局相关部门督促各会员单位认真履行自律公约,大力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助力全市银行业高质量发展。
(供稿: 延安市银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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