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安银行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的要求,立足当地开展特色化经营,不断深化“商行+投行”融合发展优势,持续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和融资支持。
一是不断发力债券承销业务。该行成为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以来,累计承销业务63笔、金额281.03亿元,其中承销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35笔、金额190.8亿元,覆盖基础设施、产业升级等多领域,有效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
二是积极引入省外资金。该行投行承销业务开展过程中,高度重视向省外投资人推介省内优质资产,通过常态化路演等工作,促进全国金融机构深入了解陕西企业,搭建投资人和发行人更为丰富、透明、快捷的沟通渠道,累计吸引福建、浙江、广东等省外资金近百亿元投资省内企业。
三是持续优化发行人结构。与大型投行和其他同类金融机构服务于AAA和AA+级发行人不同,该行呈现出服务AA级发行人和龙头民营企业的差异化经营特点,其中AA级及以下客户占比达到67%,并承销了2020年度陕西省唯一一笔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续丰富和优化省内发行人结构。
四是有力支持各类国有融资平台规范发展。该行充分发挥地方法人机构优势,加强与各级政府和开发区融资平台的深度合作,当好基石投资人,引导价格并托底加持,提升市场对省内融资平台债券认购的积极性,为各类政府融资平台规范化融资提供专业金融服务,协助西安高新控股、延安新区投资集团等多个发行人完成债券发行,有效提升我省直接融资比重。
五是加快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该行积极打造创新型投行团队,连续三年参加“NAFMII研究计划”课题研究,先后承销全国首单信用增进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全国首单增强型并购债权融资计划、陕西省首单“一带一路”债务融资工具、2023年度西北区域建筑类首单科创票据等具有影响力的创新项目,其中西安高新区有轨电车试验线工程项目债权融资计划业务在“2022绿色金融国际峰会·滇池论坛”获得“GF60绿色金融奖”。
近期,在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该行通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资格评价及备案,晋级为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独立主承销商,成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相关会员市场评价规则(2023版)》实施后,首批晋级为独立主承销商的银行之一,也是西北地区首家晋级的地方法人银行。下一步,该行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利用投行牌照优势开展特色化经营,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以高质量金融服务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供稿:长安银行)
【编辑:杨雪琳 史雅蕊;审核:白来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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