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商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商洛市银行业协会组织召开了商洛银行业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工作会议。调解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及协会相关工作人员近20余人参加了会议。商洛银保监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朱建国,消保科副科长李茜,商洛市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宋玉龙应邀出席会议,会议由商洛市银行业协会秘书长张辉主持。
会上,商洛市银行业协会自律维权部主任、调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莉介绍了前期筹备工作情况;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工行商洛分行行长助理祁雪菲宣读商洛银行业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及相关规章制度,委员们提出了部分修改意见并审议通过;商洛银保监分局副科长李茜将2021年商洛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进行了通报,就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进行了专业培训和辅导。
调解委员会主任委员、中行商洛分行副行长康晓明代表全体委员表态发言:一是要认真对标工作职责,促进调解委员会作用有效发挥。做好会员单位和消费者投诉的日常受理,严格依据调解委员会工作规则,公正、合理解决各种矛盾争端。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调解途径,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二是要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增强与各会员单位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有关部门做好调解报告反馈工作,对被投诉金融机构服务不到位、操作不规范、产品不完善等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改进。
朱建国副局长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维护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内容,也是金融机构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二是要积极履职,切实发挥作用。希望同志们勇挑重担、勤勉尽责,努力提升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工作效能,积极做好消费者心理疏导和宣传教育工作,力争做到合理诉求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解释到位、实际困难帮扶到位;三是要严格依法履职。纠纷调解委员会要在法律框架内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发挥调解功能;四是各会员单位要加强支持配合。各会员单位要树立“能调尽调”意识,指定具体部门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对接工作,为金融纠纷化解提供良好的环境。
宋玉龙专职副会长对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委员会工作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做好整章建制。规范调解程序、调解规则,切实按照“依法公正、调解自愿、高效便民”的原则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努力提升金融消费者对调解工作的认可度。通过及时应调、快速审批等机制,保障金融纠纷能够通过调解方式高效解决。三是促进银行机构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通过树立合规经营意识,优化金融产品服务等方式,从源头减少金融纠纷。
这次商洛银行业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成立与第一次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商洛银行业解决金融消费纠纷开启了更公正高效的新模式,为商洛金融消费者纠纷多元化解提供了新途径,对维护和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商洛金融服务水平、营造更好的金融消费环境发挥积极的作用。
(供稿:商洛市银行业协会 从敏 ;撰稿:商洛市银行业协会 宋玉龙 王莉)
【编辑:张波 史雅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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