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5日,陕西省税务局在官网上发布了陕西省2018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长安银行被评为“陕西省2018年度 A级信用纳税人”。 为扩大纳税信用评价的影响力,积极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经过陕西省税务局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信息开展采集、评价、确定、应用等程序,2018年度陕西省A级纳税人名单于2019年5月15日在陕西省税务局官网上发布。 随着国地税机构的合并,2018年度纳税信用级别评选工作采取了比往年更全面、更严格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涉税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登记与账簿信息等经常性指标和税务检查、纳税评估等非经常性指标近百余项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税务局对纳税人的纳税资信作出等级划分,分为A、B、M、C、D五级。税务局将根据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实施相应的管理。其中,A级纳税人,可享受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普通发票按需领用、办税 “绿色通道”等多项便利。
2018年度,长安银行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依法开展各项涉税业务、完成税费纳税申报、合理进行税务筹划,及时报送涉税信息,纳税信用各项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合规。再次被评为“A级信用纳税人”,是税务机关对长安银行纳税忠诚度、贡献度及税收管理工作的肯定与褒奖。长安银行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快自身发展步伐,继续发扬依法诚信纳税精神,积极履行纳税义务,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以诚信纳税回报社会,不断提高社会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 (供稿:长安银行) 【编审:荆东;编辑: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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