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3.15”银行业和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及中银协《关于做好2019年“3.15”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安排,陕西省银行业协会组织会员单位于3月11日至3月15日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教育宣传周活动紧扣“以消费者为中心优化服务”的宣传主题,创新宣传形式,以丰富的内容,灵活多样的形式,从网上到网下,从营业网点到街道、社区、机关、学校展开了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活动,效果显著,得到了社会公众和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广泛好评。
一、协会组织推动,机构高度重视。 陕西省银行业协会及时向全体会员机构转发了银保监会和中银协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的有关通知,各银行会员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大多数机构在接到通知后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按照《通知》要求制定了具体的活动方案,层层分解宣教任务、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准备了充足的宣教资料,安排了宣解人员,组织了宣传小分队。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等机构和地市协会积极响应,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等机构还对本次活动进行专项考评并纳入其绩效考核指标中,保障了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巡查督导,保障有序推进。 为保障此次活动有序推进,陕西省银行业协会成立“3.15”宣教活动巡查小组。自活动开展以来多次前往各银行会员机构营业网点、活动现场进行巡查。重点对营业网点电子显示屏是否播放有关宣教内容,是否悬挂横幅、张贴“以消费者为中心优化服务”的宣传标语,客户投诉渠道是否畅通,活动现场资料是否充分,宣解人员向公众宣传是否主动、真诚、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导,同时注意了解基层新的、好的宣教活动开展形式以及客户和社会公众对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总结推广。
三、宣传内容丰富,活动形式多样。 一是整合宣教资源,扩大宣传效果。多数机构把人民银行、陕西省消费者保护协会安排的“3.15”专题宣传活动和“3.15”银行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相结合,多方联动,扩大了影响,提升了宣传效果。 二是将金融产品营销与宣教活动紧密结合。各银行机构紧紧围绕金融消费安全和金融消费者八项权益等内容,针对非法集资、电信诈骗、银行卡盗刷、校园贷、套路贷等违法违规行为,选择银行理财、保险、个人贷款、电子银行等金融产品,对客户应关注的风险点进行重点宣讲,提升社会公众对银行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提高了客户风险识别和风险防范意识。 三是将宣教活动与普及金融知识和网点的文明规范服务活动紧密结合。很多营业网点设立了公众教育区,摆放了除了产品折页,金融知识读本,还摆放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手册、等资料,方便公众取阅。设立了专门的“3.15”消保咨询台,向客户发放宣传资料,解答客户疑问,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宣教工作作为文明规范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陕西省银行业协会把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作为巡查重点,巡视小组先后巡查了2家百佳网点、4家千佳网点和多家星级网点,督导其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中切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四是在充分发挥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拓展创新了宣教形式,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各银行机构依托营业网点,通过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营业大厅播放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广告,组织小分队上街道、到广场、进社区、入学校、到机关等多种方式向客户普及宣传消费者权益知识。招商银行西安分行,兴业银行西安分行等多家机构还组织“3.15”专题沙龙、专题讲座,制作了“3.15”宣传片和短视频在营业网点循环播放,有些网点通过与客户的互动游戏活跃宣传氛围,提升客户参与的积极性;有的组织通过消保知识竞赛,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宣传工作深度,丰富的活动内容,多样的宣传形式,取得了良好的宣教效果。
四、社会响应积极,活动成效显著。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全省会员机构上报的活动开展情况数据显示:本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多,媒体报道多,参与人数多,宣传面广,社会响应大,宣教成效显著。陕西省银行业将以“3.15”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持续推动公众金融知识普及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做到宣传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引导消费者强化权益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金融消费生态环境,维护银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供稿:自律维权部 李良) 【编审:荆东;编辑: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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