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高银行业法律事务工作效能,充分发挥银行业法律人才作用,为会员单位提供及时有效的金融法律服务。商洛市银行业协会在征得各方同意的情况下,将原银行业权益维护委员会和法律咨询委员会职能合并,组建商洛市银行业法律工作委员会。7月31日,商洛市银行业法律工作委员会组建及第一次委员会会议顺利召开。会议由张辉秘书长主持。 会议举手表决成立商洛市银行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及拟任组成人员名单等议案。一致通过由长安银行商洛分行为商洛市银行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行。工作委员会由1名主任委员、1名常务副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以及6名委员组成。 协会秘书长张辉祝贺新一届法律委员会成立,并要求:法律工作委员会要缜密规划、大胆创新、认真履职,依据《工作规则》开展好法律事务服务工作,定期了解各会员需求,协调会员单位间问题,用法律武器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新成立的法律工作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工作委员会人员组成及《商洛银行业法律委员会工作规则》。
主任委员叶浩同志讲话中指出,法律工作委员会职责所在一方面在于帮助会员单位提供法律方案,解决了很多法律工作难题,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金融风险,用法律武器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在于广泛开展普法教育,推进银行业依法治行理念的落实,体现了法律新时代的精神,对未来法律工作起到了旗帜引领作用。并表示将不负重托,积极履行好作为主任行的职责和义务,在各位委员和会员单位的支持帮助下,切实为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做出贡献。他强调商洛银行业法律委员会将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协助会员单位开展重大涉法事项维权工作;二是探索建立银行业法律风险预范预警机制;三是有序推进银行业与人民法院合作机制建设;四是充分发挥银行业法律专家资源整体作用,为会员单位开展法律服务;五是多渠道强化打击逃废银行债务机构的力度。 (供稿:商洛银行业协会 汪锋) 【编审:荆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