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陕西省银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推动文明创建持续深化拓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组织开展了2022-2023年度陕西省银行业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根据《陕西省银行业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试行)》(陕银保监发[2021]27号)规定,经过申创单位自评、负面清单审查、现场检查评估以及会议集体审议等程序,确定了2022-2023年度陕西省银行业文明单位候选名单。现将候选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月20日至2月28日)。
公示期内,如对候选单位有不同意见,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陕西省银行业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要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地址、电话。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办公室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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