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构建银行金融消费纠纷调解机制建设不断取得成效,维护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延安市银行业协会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延安监管分局的指导下,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的重大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推动银行业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建立健全专业高效、便捷利民的银行业纠纷调解机制,推动全市银行业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取得实效。
12月27日,延安市银行业协会召开全市银行金融纠纷调解工作会议,全面梳理全市银行金融纠纷调解工作情况,会议成立延安市银行业协会银行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并按照工作实际需要,在延安市银行业协会成立银行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与延安市银行业协会秘书处自律维权部合署办公。
延安市银行业协会会长王晓强同志首先就银行业协会筹备银行金融纠纷调解委员、调解中心工作进行全面报告,就成立银行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对于减少金融消费者矛盾纠纷,稳定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的重要性进行强调,同时就延安市银行业协会进一步开展银行金融纠纷调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期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延安监管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建平同志就进一步做实做细银行业协会银行金融纠纷调解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银行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成立对全市银行业化解金融纠纷调解工作提供了新的渠道和平台。各会员单位要积极支持银行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成员、纠纷调解员的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时间、环境以及工作氛围。二是厘清职责界限,相互配合支持。银行金融纠纷调解工作政策性强、业务水平要求高,所有从事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工作人员都要加强银行业务与法律法规的学习,所有的纠纷调解工作做到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三是潜心履职尽责,维护调解工作。立足协会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开展金融纠纷调解宣传工作,让更多的金融消费者学习了解金融政策、银行业务,协助业务相关部门提高对业务与法律法规盲点的认识和界别。
会议期间,向受聘于延安市银行业协会银行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3名主任委员、9名银行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成员颁发了聘书。同时,举行了延安市银行业协会银行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揭牌仪式,标志着延安市银行金融纠纷调解工作迈入新的阶段。
来自全市31家会员单位、延安市银行业协会负责人、秘书处各部门负责人以及自律维权部全体同志、延安市银行业协会银行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调解中心调解员40余人参加了会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延安监管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建平同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延安监管分局消保科负责人同志到会指导。会议由延安市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雷新华主持。
(供稿:延安市银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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