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服务小微企业能力,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经过主承销商和承销团成员的共同努力,8月21日,长安银行成功发行2023年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发债规模30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2.64%,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至此,长安银行已累计发行3期共计90亿元的小微金融债。
本期金融债是长安银行首次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行系统发行的债券,也是第三次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小微企业金融债。债券投资人涵盖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等债券市场主要投资机构,投标总金额达73.7亿元,全场认购倍数2.46,发行利率创史上同评级全国商业银行金融债票面利率新低,体现了市场对长安银行经营能力、管理水平、综合实力的充分肯定,以及对长安银行小微金融业务发展的高度认可。
此次金融债的发行,是长安银行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支持我省“四个经济”,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的有力举措,不仅增强了长安银行中长期流动性资源储备,同时拓展了支持实体经济、服务小微企业的业务空间。
作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长安银行充分发挥普惠金融“排头兵”的作用,持续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倾斜。至2023年上半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774.35亿元,较年初增加77.03亿元,增幅11.05%,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户数达7.58万户,较年初增加1.64万户,增幅27.61%。累计使用支小再贷款投放民营、小微企业贷款174亿元,支小再贷款余额在陕西金融机构中排名第一,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和融资成本,帮助各类市场主体尽快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下一步,长安银行将制定详细的募集资金使用方案,持续跟踪、监测资金使用情况,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精准滴灌我省小微企业,并以此次成功发行金融债为契机,持续优化小微金融产品与制度流程,创新金融服务方式,不断扩大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和覆盖面,着力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供稿:长安银行)
【编辑:高春茹史雅蕊;审核:白来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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