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好债委会作用,帮助困难企业走出困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经陕西银保监局同意,2019年12月13日,陕西省银行业协会组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会员单位部门负责人召开了债权人委员会工作座谈会,陕西银保监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惠怡、陕西省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张保强、副秘书长田步云等参加,会议由田步云副秘书长主持。
会上,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秦农银行、长安银行、榆林市银行业协会分别汇报了债委会运行情况,介绍了债委会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会议交流讨论了债委会运行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协会副秘书长张保强、银保监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惠怡做了讲话。 张保强副秘书长在讲话中简要总结了债委会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七点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债委会工作的重要意义。银行业金融机构债委会就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帮助困难企业脱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重大决策的实际行动。二是要继续加强困难企业的债委会工作。债委会的工作重点是困难企业,做好困难企业债委会工作,不仅关系到困难企业能否摆脱困境,也关系到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能否化解。三是要继续做好正常企业的债委会工作。通过债委会工作机制,在银行与企业之间逐步形成稳定、紧密、互信的合作关系,缓解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盲目性问题,促进企业稳健经营。四是各牵头银行要继续发挥好主体责任,牵好头、带好队,履行好牵头行的义务,组织召开好债委会会议,精心做好各项工作。五是要加强债委会决议的执行。债委会决议是各成员银行意志的体现,对各成员银行具有约束力。决议一经形成,各成员银行必须严格执行、一致行动。六是要继续做好地市的债委会工作。地市的债委会大多具有困难企业特征,因此,工作难度更大、任务更重,各地市协会要在银保监分局的指导下,继续扎扎实实做好工作。七是要完善债委会工作授权机制,确保债委会高效、有序运行。
惠怡副处长充分肯定了债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并从高度重视债委会工作、召开好债委会会议、严格执行债委会决议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她进一步指出,对于不加入债委会、拒不执行债委会决议的机构,造成严重后果的,银保监局可以采取约谈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责令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等监管措施。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执行债委会的决议和要求,总行不得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稿:自律维权部叶卫华) 【编审:荆东;编辑: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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